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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焦炭生产线租赁费和代缴电费。2020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公司与荣华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400万元;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公司与荣华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4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0号)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2-029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 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焦炭生产线租赁费和代缴电费。2020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公司与荣华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400万元;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公司与荣华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4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0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刘永和董事张兴成均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补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租赁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焦炭生产线的议案》

经公司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不再租赁荣华工贸年产150万吨焦炭生产线,双方于同日签署《终止租赁协议》。

根据公司与荣华工贸2019年5月28日和2020年3月20日分别签署的《资产租赁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有关约定,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随时提出签订终止租赁协议。公司对焦炭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形成的资产(以账面净值为准)由荣华工贸全部回购。回购价格以资产账面净值扣减当期累计应付荣华工贸租金后剩余金额为依据全额回购。关于回购事项公司将尽快与控股股东沟通协商,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刘永和董事张兴成均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2-030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荣华工贸的资产租赁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资产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荣华工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租赁费和代缴电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焦炭生产线的议案》,租金为2400万元/年。由于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止2022年4月1日,公司前12个月内与荣华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400万元,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租赁费和代缴电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荣华工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分别为本公司和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02225423688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关街

注册资金:7559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严德

经营范围:谷氨酸、味精、生物发酵肥、玉米淀粉及其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焦炭、兰炭及原煤的加工、储运及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开发、销售;旅游服务、疗养;玉米原料及生产物资的储备、运输;牛羊养殖及生态治理。

荣华工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7,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7%,其法定代表人张严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2020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公司与荣华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400万元;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公司与荣华工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4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需补充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张兴成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为补充提交。对未能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2-031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0日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0日

至2022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ppt://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并请关注公司将于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武威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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