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签订《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签订《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签订的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日,合同期限届满日为2022年12月1日。截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与鹏辉能源已执行完成订单并确认收入1.78亿元(含税)(以上数据为相关业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由于新能源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满产满销。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各生产基地新产线建设进度缓于原规划时间,产能未能按计划释放。公司在现有的产能规模条件下,与鹏辉能源的合同实际履行金额未达到双方约定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期限届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与鹏辉能源的合作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合同中约定,采购执行数量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采购订单》或《产品购销合同》为准,采购订单或产品购销合同金额虽未达到合同约定金额,但不构成违约责任。公司按照项目履约进度办理结算,已执行完成的订单将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各方资源,做好重大项目执行的风险防控,推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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