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3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赖志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3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目前的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对于为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要求有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注:经查询,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公司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1)该表中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广东天元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成立,故无相关数据。

2、截至2022年09月30日的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1)该表中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截至2022年9月30日,湖北天之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元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尚需银行审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对于为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为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对于为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为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交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2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决策程序及实施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合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产品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交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12月2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

联系人:罗泽武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