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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3.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2年3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93%,最高成交价为2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811,5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24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2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2022-071、2022-083、2022-095、2022-099、2022-110、2022-115、2022-121、2022-138、2022-14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79,2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365%,成交总金额为199,998,103.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25.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0元/股,成交均价20.66元/股。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使用资金总额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本次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亦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王战庆先生的减持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减持计划;关于赢得未来投资的转让,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0日及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80)、《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85、2022-087)、《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113)等公告,该次转让是基于家族资产规划需求,是吴凯庭先生及其亲属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关于山坡松投资的转让,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在家庭内部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112)、《关于董事长在家庭内部转让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116)等公告,该次转让是基于家庭资产规划需求,是林松华先生及其配偶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金苗先生的转让是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该次转让是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的,无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林松华、黄育宾、林广的其余增持情况是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无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等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尽快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草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六、 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9,679,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5%。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七、 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572,3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2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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