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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3年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3年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潘延庆先生或王颖琳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抵押等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潘延庆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以及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2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 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注: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开资料未披露上述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及重要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柏龄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71年9月至1979年9月任上海新华塑料五金厂会计员;1983年8月至1997年7月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1994年月1年至1997年7月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审计处处长;1986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1993年12月至1999年7月任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四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对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4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4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6201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315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2023年3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七号楼

收件人:何佳川

邮政编码:201614

联系电话:021-57858808

传真:021-578588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柏龄

2023年3月9日

附件: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6201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3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

至2023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3-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潘延庆、王颖琳、奚挹清、上海晶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晶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

联系电话:021-57858808

联系人:何佳川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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