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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虹桥雅辰悦居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副董事长刘国力先生因公请假,经全体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艾迪女士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216,242,6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6,115,3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3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7,3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2、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赵丽琛律师、苏成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01 关于选举艾迪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21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831,6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5%。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1.02 关于选举乔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2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8,4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0%。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1.03 关于选举赵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2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1,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1%。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1.04 关于选举陈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25,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1,4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1%。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1.05 关于选举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25,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1,4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2%。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1.06 关于选举杜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25,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1,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2%。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2.01 关于选举刘世青先生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3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51,4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6%。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选举陆健先生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35,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51,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6%。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选举潘毅先生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2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1,4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2%。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3.01 关于选举张鹏乐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3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51,4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6%。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02 关于选举祝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35,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51,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6%。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琛、苏成子;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3月8日下午16: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选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乔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乔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赵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赵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和组成人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赵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赵亮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佩先生、姜延滨先生、王妍女士、王雪晴女士、李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佩先生、姜延滨先生、王妍女士、王雪晴女士、李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雪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梁继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梁继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

乔徽先生简历:

乔徽,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0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硕士。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在光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3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工大张家港智能装备研究院任副院长;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尔滨工大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勤教育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哈工大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并在前述部分企业中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2016年9月至今,投资创立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亮先生简历:

赵亮,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工学博士。赵亮先生在医药健康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有着深入研究,在国家级高水平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5篇,其学术成果帮助企业获得多项专利,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并多年荣获科技创新相关项目奖励。赵亮先生长期致力于多学科设计优化方法在工业智能装备产品开发中的应用,并将多项专利技术实现成果落地转化,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哈工大机器人南昌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现任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佩先生简历:

陈佩,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中欧商学院EMBA。2005年9月至2016年9月就职于政府公务员系统;2015年至2016年任哈工大机器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延滨先生简历:

姜延滨,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精细工艺研究所机械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张家港哈工药机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智慧工厂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义乌柯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延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妍女士简历:

王妍,女,198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计算金融理学硕士、计算机信息网络理学硕士。2007年5月至2017年7月先后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副总裁。逾十年投行及投资经验,曾主持及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债券等;主持及参与多家公司改制、重组、IPO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等;熟悉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具备丰富的投资、IPO及重组并购等的相关法律、财务知识和经验。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雪晴女士简历:

王雪晴,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10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专员、高级安装造价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任合约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今任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雪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皓先生简历:

李皓,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皓先生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历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事业部电气工程师、总裁办秘书、服务机器人事业部战略规划部部长;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萍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皓先生现任泰州市方鑫智能机器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丰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萍乡哈工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继富先生简历:

梁继富,中国国籍,199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2019年3月至2022年7月在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继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号11号楼3楼

联系电话:021-61921326;021-61921328

传真号码::021-65336669-8029

电子邮箱:000584@hgzn.com

因公司搬迁,联系电话及传真需办理固话转移,业务办理时间预计为一周左右,在此期间各位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方式与公司联系。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3月8日下午16:30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张鹏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鹏乐先生、祝伟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程一帆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监事会拟选举张鹏乐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张鹏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

张鹏乐先生简历:

张鹏乐,男,198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2013年5月在江苏中天科技集团担任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7年7月在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7年7月至2021年5月在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董秘办副总监,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招标采购办副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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