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3年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72,900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270,1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3年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72,900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270,1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233.345-466.69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41元/股,回购期限从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临2022-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3年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72,9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购买的最高价为14.47元/股、最低价为12.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270,1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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