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整原由: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1,173,612股,2023年5月15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93,817,333股增加至94,990,945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25元(含税)调整为0.24691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由: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1,173,612股,2023年5月15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93,817,333股增加至94,990,945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817,33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计23,454,333.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新增股份1,173,612股。2023年5月15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3,817,333股增加至94,990,945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4691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23,454,333.25÷94,990,945.00≈0.2469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0.24691×94,990,945.00=23,454,214.23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4,990,9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69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54,214.2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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