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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

  至2023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底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底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计划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底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和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六)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如涉及)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计划购买中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仅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投资额度为45亿元,占最近一期财报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的1.19倍。2023年1-9月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到期累计收益为248.91万元,约占净利润绝对值的19.99%,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货币资金”科目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五、审议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合计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敬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2023年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程纯,200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葆华,199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荣俊,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0万元(含税),包括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内控审计等,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与本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本次续聘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有关要求,未出现超期提供审计服务、未实质轮换等行为,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大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续聘大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2023年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2023年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为保证公司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因2022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持有人所持的本期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该期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归属于公司,并用作之后发行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的回购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日下午14: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为保证公司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就上述变更事项,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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