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44 证券简称:
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浙江碧桂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碧桂园”)、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地产”)合作开发义乌后宅街道洪深路北侧商城大道西侧地块项目。经三方协商一致,公司作为项目的主操盘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义乌滨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滨信”)将按项目总销售额的4.0%向公司支付管理费。
2、关联关系说明
义乌滨信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33%的
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慧明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义乌滨信系公司关联方。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慧明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义乌滨信系义乌后宅街道洪深路北侧商城大道西侧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0日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宝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城北路N2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义乌滨信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慧明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义乌滨信系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与浙江碧桂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义乌后宅街道洪深路北侧商城大道西侧地块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书》,三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公司作为项目的主操盘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将按项目总销售额的4.0%向公司支付管理费。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通过管理输出和品牌输出获取稳定管理费的发展战略,将增加公司的利润来源。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义乌滨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通过管理输出和品牌输出获取稳定管理费的发展战略,将增加公司的盈利点。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滨江集团向关联方义乌滨信收取项目管理费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关联方义乌滨信收取项目管理费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