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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玑科技:减资公告  

2016-09-26 19:51:24 发布机构:天玑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1 减资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焦永升、李伟、王小丽、王新刚、陆竞新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5人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现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原授予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焦永升20,000股、李伟20,000股、王小丽10,000股、王新刚10,000股、陆竞新15,000股,回购价格为10.8259元/股(回购价格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5,0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27,526.0795万股减至27,518.5795万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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