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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2:隆基股份关于新增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6-08-17 23:53:09 发布机构:隆基股份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0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隆基”)之间的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年度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2016年3月25日和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随着2016年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加大了原规划扩产项目的实施规模,预计2016年全年向关联方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沈阳隆基购买设备及备件金额将有所增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春安和钟宝申先生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和新项目的有序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新增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本次主要增加公司与关联方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沈阳隆基之间的2016年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保持不变。新增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6 年6月30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6年原预 本年已发生 调整后2016年 新增预计 关联方 类别 内容 计发生金额 金额 预计发生金额 额度 (财务口 径) 大连连 设备 59,400 12,444.19 87,071 27,671 向关联方 城及其 备品备件 300 99.88 550 250 购买设备 子公司 及备件 沈阳隆 设备 0 0 448 448 基 合计 59,700 12,544.07 88,069 28,36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7,850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李春安 ④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 ⑤经营范围:数控机器制造;机械、电力电子设备及其零配件研发、销售、维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工业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二人在大连连城担任董事一职,其中李春安为大连连城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连连城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0日,大连连城资产总额68,509.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6,197.2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806.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3.93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张承臣 ④注册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文华路6号 ⑤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超导磁、电磁、永磁、磁选、磁力除杂、磁力起重、电磁搅拌设备、磁应用设备、金属探测设备、矿山设备、冶金设备、能源设备、环保设备;技术咨询,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0日,沈阳隆基资产总额56,810.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1,033.44 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421.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7.04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二人在沈阳隆基担任董事一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沈阳隆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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