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64 证券简称:
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5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如下:
利率(人民币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期限 结算)
25,000,000.00 2016-09-28―2017-09-28 2.055%
杭州
银行股份有
1 限公司钱江支行 10,000,000.00 2016-09-28―2017-03-28 1.781%
250,000,000.00 2016-09-28―2018-09-28 2.877%
250,000,000.00 2016-09-28―2017-09-28 2.055%
浙商银行股份有
2 100,000,000.00 2016-09-28―2017-03-28 1.781%
限公司杭州分行
50,000,000.00 2016-09-28起息 七天通知
30,000,000.00 2016-09-28起息 一天通知
二、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在将上述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不可转让。
3、公司不得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定期存款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