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17:*ST宏盛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2016-10-14 01:08:28
发布机构:ST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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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6-048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金成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更正。
现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金成按照相关要求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再次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股份减持
张金成与拉萨知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张金成拟将持有上市公司
8,0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以13.8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拉萨知合,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11,492,500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2016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股东张金成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安排
2、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
拟转让的股份为流通股,拟转让的数量为占上市公司5%股票(即8,050,000股,若期间有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上述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7,7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35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3、转让价款
拟转让的股份转让的单价为上市公司停盘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收盘价格的90%。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上市公司停盘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的90%转让股数。
鉴于上市公司停盘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收盘价格为15.38元/股,故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的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13.8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11,492,500元。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人 质权人 质押股份数 占其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比例
张金成 张纪益 15,764,195 9.8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更正后: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股份减持
张金成与拉萨知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张金成拟将持有上市公司8,0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以17.9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拉萨知合,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44,256,000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2016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于2016年10月12日进一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安排
2、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
拟转让的股份为流通股,拟转让的数量为占上市公司5%股票(即8,050,000股,若期间有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上述数量做相应调整)。
3、转让价款
拟转让的股份转让的单价为《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收盘价格的95%。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拟转让的股份转让的单价转让股数。
鉴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收盘价格为18.86元/股,故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的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17.92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44,256,000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除上述内容及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披露的张金成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更正外,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张金成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再次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情况
张金成与拉萨知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张金成拟将持有上市公司8,0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以13.8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拉萨知合,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11,492,500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2016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股东张金成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股份转让安排
2、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
拟转让的股份为流通股,拟转让的数量为占上市公司5%股票(即8,050,000股,若期间有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上述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7,7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35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3、转让价款
拟转让的股份转让的单价为上市公司停盘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收盘价格的90%。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上市公司停盘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的90%转让股数。
鉴于上市公司停盘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收盘价格为15.38元/股,故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的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13.8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11,492,500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人 质权人 质押股份数 占其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比例
张金成 张纪益 15,764,195 9.80%
第七节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查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及监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更正后: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情况
张金成与拉萨知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张金成拟将持有上市公司8,0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以17.9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拉萨知合,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44,256,000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2016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股东张金成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于2016年10月12日进一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安排
2、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
拟转让的股份为流通股,拟转让的数量为占上市公司5%股票(即8,050,000股,若期间有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上述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7,764,1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6年9月27日解除限售。
3、转让价款
拟转让的股份转让的单价为《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收盘价格的90%。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拟转让的股份转让的单价转让股数。
鉴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收
盘价格为18.86元/股,故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的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17.92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44,256,000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七节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及监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除上述内容及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披露的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更正外,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拉萨知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