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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8:上海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16-10-28 19:44:40 发布机构:上海能源 我要纠错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6-02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上述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 关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人减少到6人的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定人数的2/3(即6人)时; 规定的最少人数5人时;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人,副董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1人。 事长1人。 二、修订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6名,依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第十五条作相应修订。原为:“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现修改为:“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三、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有关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人减少到6人的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 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时; 法》规定的最少人数5人时;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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