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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森股份:关于步森集团有限公司减持的公告  

2016-10-31 17:42:02 发布机构:步森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步森集团有限公司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步森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步森集团”)的通知:2016年 10月 28日,步森集团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2016年 10 月 31日,步森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步森集团 大宗交易 2016年10月28日 42.11 1,272,400 0.91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6年10月31日 43.03 127,400 0.09 合计 -- -- -- 1,399,800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 640 4.57 500.02 3.57 股份 步森集团 其中:无限售 640 4.57 500.02 3.57 有限公司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督促步森集团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后,步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 成为公司5%以下股东。 3、 2008年8月18日,吴永杰出具《承诺书》,承诺:“本人作为浙江步森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对公司重大事务决策方面与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意见”。 2009年10月15日,寿彩凤、陈建飞、陈建国、陈能恩、陈智宇、陈智君、王建霞、王建军、王建丽、寿能丰、寿鹤蕾、吴永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上述12人对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的措施为: “在步森集团有关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保持一致意见;如果出现意见不统一时,应先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以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步森集团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各方须按该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如果仍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则无条件服从时任公司董事长的意见。 在对公司重大事务决策过程中,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永杰应当与步森集团保持一致意见。为有效执行上述约定,通过行使股东选举权和董事选举权,确保公司时任董事长为12人中的一人。如在选举公司董事长时出现意见不一致且无法统一时,将无条件选举陈建飞担任公司董事长”。 综上,步森集团、吴永杰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步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自然人股东吴永杰持有公司股份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即步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股份数为605.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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