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301 证券简称:
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6-02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江苏盛泽东方恒创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盛泽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恒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6年8月22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苏盛泽东方恒创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3、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设立公司名称:江苏盛泽东方恒创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盛泽(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经营范围:煤炭批发零售;天然气输送、销售;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能源项目的投资;新能源技术研发、咨询、转让;充电设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5、出资方式: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6、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能源公司100%
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跟踪、研究国家相关能源改革方案,提前布局推进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培育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成立集煤炭贸易、售电、天然气输送销售等为一体的能源公司(其中:售电、天然气输送销售等业务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或待相关条件成熟时方可开展)。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关注能源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等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