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大连重工: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11-03 22:42:51 发布机构:大连重工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6-06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就与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盛华”)的 EPC总承包合同纠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16年7月15日,成套公司收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冀民初4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河北盛华提起反诉情况 成套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民事反诉状》,河北盛华于2016年10月12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了反诉,被反诉人为成套公司和中蓝建设工程局(以下简称“中蓝建设”),将与本次诉讼合并审理。反诉主要内容如下: 1.反诉请求 (1)判令被反诉人中蓝建设向反诉人支付房屋租赁费人民币53.4864万元整,被反诉人成套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所欠租金从承包费中予以扣减。 (2)反诉诉讼费用由两被反诉人承担。 2.反诉的事实和理由 2011年3月26日,反诉人作为发包方与被反诉人成套公司签 第1页共4页 订了《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电石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合同》。2011年6月3日,被反诉人成套公司作为发包方,将其总 承包中的土建及配套水暖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予被反诉人中蓝建设,双方为此签订了《协议书》。 2011年6月20日,被反诉人成套公司出面协调,反诉人将自 有的生活区四区房屋 46间租赁给被反诉人中蓝建设用于安置施工 队伍,约定租金为每月2.5万元,每年30万元并实际承担水电费, 欠付租金最终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同年6月30日签署了《租 赁协议》。该全部房屋一直使用至2012年12月31日,欠付租金金 额为人民币45万元。水电费也一直未计付。 与此同时,2012年4月20日,被反诉人成套公司出面协调, 被反诉人中蓝建设又租赁反诉人生活区五区房屋 26间,约定租金 按前述标准支付并实际承担水电费,该全部房屋一直使用至 2012 年10月25日,欠付租金金额为人民币8.4864万元,水电费也一 直未计付。上述所欠房租共计人民币53.4864万元整。 反诉人认为,被反诉人所欠房租基于承包工程所需发生,与本案具有事实和法律关系,为此提起反诉。 (二)关于财产保全申请实施情况 根据成套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2016)冀民初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河北盛华银行存款1.82亿元或其它等值财产。根据(2016)冀执保33号案件《查封清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查封河北盛华以下财产: 1.冻结昆仑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为 10002100112690000018的 账号,冻结期限一年(2016年8月24日-2017年8月23日); 2.查封位于高新区盛华东大街23号,房权证号为00060180, 00060183,00060184,00060185 房屋所有权;轮候查封位于高新 区盛华东大街23号,房权证号为00054769,00054770,00054771, 第2页共4页 00054772 房屋所有权;查封坐落于张家口市桥东区纬一路 3 号国 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张市东国用(2003)字第043号,登记 面积7513.30平方米;坐落于张家口市桥东区盛华东大街10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张市东国用(2007)字第071号,登 记面积7373.62平方米。查封期限三年(2016年8月24日-2019 年8月23日); 3.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一东路南侧,土地证号为张市高新国用(2005)第016号,登记面积674.6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张宣公路西侧,土地证号为张市高新国用(2008)第036号,登记面积70.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南新街东侧,土地证号为张市高新国用(2008)第037号,登记面积348.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前屯村,土地证号为张市高新国用(2008)第038号,登记面积623.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前屯村,土地证号为张市高新国用(2008)第039号,登记面积234.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前屯村,土地证号为张市高新国用(2008)第040号,登记面积469.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三年(2016年9月28日-2019年9月29日); 4.位于张家口市宣化县大仓盖镇梅家营村土地证号为宣化县国用(2012)031 号,面积为 113333 平方米的土地所有权,位于张家口市宣化县大仓盖镇梅家营村土地证号为宣化县国用(2012)032号,面积为93500平方米的土地所有权,位于张家口市宣化县大仓盖镇梅家营村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证号为宣化县国用(2013)045号,面积为200000平方米的土地所有权。查封期限三年(2016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5.冻结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口市缘盛建材有限公司50%股权。冻结期限三年(2016年9月27日-2019年9月26日); 第3页共4页 6.冻结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0.06%股权;冻结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口市盛华宾馆有限公司 100%股权;冻结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口华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5%股权;冻结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35%股权。查封期限三年(2016年9月28日-2019年9月27日); 7.冻结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华日鑫钛业有限公司70%股权。查封期限三年(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落实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民事反诉状》; 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冀执保33号《查封清单》; 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冀民初45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 第4页共4页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