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中泰化学: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6-11-04 23:12:55 发布机构:中泰化学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4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增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浦保理”)根据业务拓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2016 年预计金额不超过 60,000万元。 2、新增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中泰化学全资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香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开展棉纱纱线贸易业务,拟向中泰集团相对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丹加拉)”)购买棉纱纱线,2016 年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1月4日召开的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王龙远、孙润兰、范雪峰、李良甫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新增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额或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万元)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 (万元) 比例(%) 向关联人购买棉纱 中泰(丹加拉) 2,000 ―― ―― 纱线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中泰集团及其下属 60,000 ―― ―― (保理业务) 公司 (三)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欣浦保理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共发生关 联交易0万元;中泰香港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共发生 关联交易16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 年 7月6日,注册资本 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 并)资产总额为 5,103,792.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19,125.55 万元,净资产为 1,484,66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91%,2016年1-9月营业收入1,684,961.74 万元,净利润72,185.00万元(未经审计)。 2.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在塔吉克斯坦共 和国哈特隆州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肖瑞新,经营范围为棉花生产、棉花生产半加工、棉花-纤维全加工,棉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及配套服务业。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相对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410.17万元, 负债总额为40,726.75万元,净资产为15,683.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20%(未 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08%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相对 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欣浦保理为关联方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中泰香港公司向中泰(丹加拉)购买棉纱纱线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拓展经营业务;中泰化学全资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泰集团相对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购买棉纱纱线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召开了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增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五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