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12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控制的企业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的通知,因资金需求,融信南方于2016年11月10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
总股本的1.09%。具体情况如下:一、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1、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本次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融信南方 大宗交易 2016年11月10日 9.29 1000 1.09
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融信南方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9%。
2、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
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融信南方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294,059 13.71 115,294,059 12.6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卢叙安先生、卢翠冬女士、卢翠珠女士和卢丽红女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47.89%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含资管计划)、卢叙安、卢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翠冬、卢翠珠和卢丽红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变为46.8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未违反《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公司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次披露的减持行为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7、公司将督促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履行其承诺。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