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1 23:40:40
发布机构:东莞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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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6-05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 11
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
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庆文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40,561,8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241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728,403,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071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2,158,7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97%。
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4,719,23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4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560,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2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2,158,7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97%。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提名萧瑞兴女士、黄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萧瑞兴女士、黄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萧瑞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40,561,8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719,2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③ 表决结果:当选。
1.2)选举黄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40,552,8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710,2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89%。
③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提名刘庆贺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庆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①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40,561,8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0股;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2%。
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710,2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89%;反对0股;弃权9,0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普烈伟、黄毅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控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