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12 22:42:25
发布机构:长安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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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 :0 0 0 6 2 5(200625) 公告编号:2016―11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73,358,342 股,占总股本的7.77%。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1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A
股东每10股流通A股送3.2股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4月2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5月11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 1、限售承诺 (1)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 述24个月届满后,非 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3)公 司将在股改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2、追加承诺期限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 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关 于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履约时限的要求,明确为
“公司将在2016年6月30日前,根 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
计划”。
3、承诺履行情况
( 1 )公 司大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安)自 股改方案实
施以来,严格遵守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
(2)公司已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
(3)2016年8月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转发的国资
委《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
[2016]73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4 )2 0 1 6年8月12日 ,根 据国资委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等议案。
(5)2016年8月31日,召开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 )》及 其摘要等议案 。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9月23
日为授权日。
(7)2016年10月1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授予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等 ,共 计202 人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29 1 4
万份。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73,358,342股;占总股本的7.77%。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15日。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本次可上本次可上 剩余有限
限售股份 售条件流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市流通股市流通股 售条件
持有人名 通股数量 数(股) 数占限售数占无限数占公司 流通股数
称 (股) 股份总数售股份总总股本的 量(股)
的比例 数的比例比例(%)
(%) (%)
中国长安汽
车集团股份 513,139,645 373,358,342 72.76% 8.70% 7.77% 139,762,403
有限公司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增减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前 (+、-) 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3,139,645 10.68% -373,358,342 139,781,303 2.9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513,120,745 10.68% -373,358,342 139,762,403 2.91%
3、高管股份 18,900 0.00% 18,9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89,508,866 89.32% 373,358,342 4,662,867,208 97.09%
1、人民币普通股 3,387,522,724 70.53% 373,358,342 3,760,881,066 78.3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901,986,142 18.79% 901,986,142 18.78%
三、股份总数 4,802,648,511 100.00% 4,802,648,511 100.00%
五、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限售股份持有 况 份情况
序号 人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比例(%) 比例(%) 1中国长安汽车 738,255,200 45.55% 1,540,199,138 36.76%373,358,342 7.77%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738,255,200 45.55% 1,540,199,138 36.76%373,358,342 7.77% 注(1)、2009年7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2)、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该 限售股份持有人除参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
方 案(每10股送红股2股)、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送红股4股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而形成限售股
份增加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由于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等导致的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仅限股改形成)变化的情况,不存在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
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仅限股改形成)变化的情况,具体
如下表: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变化原因
日期 未解限股份数量已解限股份数量 合计
股改日 738,255,200 738,255,200
2007年7月2日 885,906,240 885,906,240参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8年5月26日 788,655,288 97,250,952 885,906,240股改解禁
2008年6月2日 946,386,346 116,701,1431,063,087,489参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9年5月29日 829,685,204 233,402,2851,063,087,489股改解禁
2010年6月21日 207,421,301 855,666,1881,063,087,489股改解禁
2011年7月7日 373,358,342 1,540,199,1381,913,557,480参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历次股本变化及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持股比例的影响情况说明
公司自股改实施后至今的历次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 1)公 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公 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公
司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0,84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
金0.6元、红股2股(含税),共 计派送现金97,250,952元 、红 股324,169,840股(含
税)。由此形成公司股本增加324,169,840股,总股本增至1,945,019,040股。
( 2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总
股本1,945,019,040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此形成公司股本增加389,003,808股,总股本增至2,334,022,848股。
(3)根据公司2009年3月3日召开的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截止2010年3月3日,公司的回购期
间内,公 司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8,365,23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84%。2010
年3月17日,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事宜,
股本减至2,325,657,615元。
(4)2011年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
A股360,166,022股,总股本增至人民币2,685,823,637元。
(5)2011年5月18日,以增发后的总股本2,685,823,637股为基数,公司按每
10股派送红股4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派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后,总股本增至4,834,482,546元。
(6)根据公司2011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截至2012年3月20日止的
回购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171,596,43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55%。
于2012年3月30日,公司注销了回购的B股股本,股本减至人民币4,662,886,108
元。
(7)2016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2016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新增股
份139,762,403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4,802,648,511股。
除此之外,自公司股改至今,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可转债转股等导致的股本增
加和结构的变化。
3、上市公司历次解除限售的情况
序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该次解限的股份总该次解限股份占当
号 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数量 数量(股) 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2008年5月23日 1 97,250,952 5%
2 2009年5月26日 1 116,701,142 5%
3 2010年6月18日 1 622,263,903 26.76%
六、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减持承诺
1、本次持有公司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
5%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
2、如果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长安汽车解除限售流通股 ,并 于 第一笔减
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的,将按照交易所要求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
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
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
3、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的 有关规
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过适当核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长安汽车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和安排,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1 、持 有公司股份限售的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
2 、本 公司对持有公司股份限售的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违规
担保情况。
3 、持 有公司股份限售的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违规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控股股东减持承诺函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