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7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5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6年度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期限届满时(即2016年11月17日到
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8日《
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6-038)、(临2016-039)、(临2016-042)。
本公司分12批次,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详见下表。
批次 归还日期 归还补流资金(万元)
1 2016.06.06 10,000.00
2 2016.07.04 1,000.00
3 2016.07.13 3,000.00
4 2016.08.05 1,000.00
5 2016.08.19 2,000.00
6 2016.09.01 1,000.00
7 2016.09.21 2,000.00
8 2016.09.27 3,500.00
9 2016.10.17 2,500.00
10 2016.10.26 1,000.00
11 2016.11.07 2,000.00
12 2016.11.14 31,000.00
合计 60,000.00
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