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
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签署的《
股票转让框架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18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勇先生的通知,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越集团”)、秦勇先生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丝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新能源”,其基本情况见附件二)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转让框架协议》(详见附件一)。现就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丝路新能源与本公司关系:根据丝路新能源提供的有关信息,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鉴于创越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质押给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且,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简称“福田区法院”)于2016年5月16日作出(2015)深福法民二担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创越集团质押给中融信托的40,260,000股公司股份。本协议约定的受让方式为:如果福田区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的形式处置创越集团持有的40,260,000股公司股份,丝路新能源将积极参与拍卖、变卖,拍卖底价以该法院最终认定的价格为准;丝路新能源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出价竞标。
因创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其他法院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如果对该等股份进行拍卖,裁定拍卖、变卖创越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法院需先征得其他对该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的法院同意,能否以及何时进入拍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进入拍卖程序,所有符合竞拍条件的机构或者个人都有可能参与,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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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勇先生2016年11月18日与丝路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
有的15,478,278股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丝路新能源行使。详
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128)。
四、如果创越集团所持40,260,000股公司股份被强制拍卖,法院在收到拍卖款后,
将按照法定受偿顺序向创越集团债权人支付有关款项,创越集团的债务将与该等股份不再关联。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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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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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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