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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016-11-21 10:59:22 发布机构:宝莫股份 我要纠错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杜斌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其具备与董事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杜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本次会议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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