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3223 股票简称:
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
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23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关于其
股权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2016年8月22日,刘振东先生将其持有的2,5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08%)限售
流通股质押给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22日,质押期限为24个月,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刘振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0,999,99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4.17%;截至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3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6.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6%。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刘振东先生本次股权质押目的是流动资金周转需要。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刘振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
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