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
600382 编号:临2016-04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7号)核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25,078,14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41,746,600.00元增加至466,824,742.00元,
总股本由341,746,600股增加至466,824,742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如下修订: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74.66万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82.4742万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174.66万股,均为
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682.4742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