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6-11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暨办理
股权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的通知,获悉中超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名称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及一致行 (万股) 日期 期 股份比例
动人
江苏中超 2016年 办理解除质
东兴证券股
投资集团 是 15,800 11月25 押登记之日 份有限公司 33.60% 用于发行
有限公司 日 可交换公
司债券
合计 - 15,800 - - - 33.60% -
2、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中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关于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
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 736号),核准中超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6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2016年11月25日,中超集团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中超集 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5,800万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等进行担保。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3.60%。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0,234,03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7.08%;中超集团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70,1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7.078%。
4、其他说明
中超集团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超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
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
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中超集团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