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5-064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6年 11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
年11月28日15:00至2016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金尚路80号北大生物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爱华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66,423,846股,占
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5.54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0,657,00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4.66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766,8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7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482,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98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5,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766,8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74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420,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7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6%;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419,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78,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1%;反对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宗亥、贺喜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