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756 证券简称:
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6-5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于2016年5月3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
馈意见通知书》(16075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已于2016年9月29日披露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资料补充和进一步的说明,现将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