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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关于下属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6-08-24 20:31:35 发布机构:太原刚玉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5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下半年,由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稀土”)拟向同一企业控制的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稀土”)采购原材料,合同签订金额为380万元;拟向同一企业控制的新盛稀土和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销售产品,合同签订金额分别为1850万元和200万元。 2、2016年下半年,由于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稀土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稀土”)拟向同一企业控制的新盛稀土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采购原材料,合同签订金额分别为260万元和240万元;拟向同一企业控制的新盛稀土、横店东磁、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机”)和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机”)销售产品,合同签订金额分别为850万元、1100万元、1600万元和100万元。 上述交易均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签订金额共计658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等。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联董事徐文才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2016年下半 公司名称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类别 年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 赣州新盛稀土实业 380 264.14 0.15 采购原材 有限公司 料 小计 380 264.14 0.15 赣州市东 赣州新盛稀土实业 1850 0 0 磁稀土有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 限公司 销售产 赣州市东磁电子有 200 729.14 0.83 品、商品 限公司 小计 2050 729.14 0.83 赣州新盛稀土实业 260 158.43 0.09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 240 29.39 0.09 有限公司 料 小计 500 187.8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 1100 52.52 0.13 有限公司 浙江东阳 浙江省东阳市诚基 1600 2,827.87 7.27 东磁稀土 向关联人 电机有限公司 赣州新盛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销售产 850 366.81 52.26 有限公司 品、商品 东阳市横店东磁电 100 48.64 0.12 机有限公司 小计 3650 3,295.84 注:2016年5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1、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赣州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采购原材料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79.88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东磁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赣州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销售产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45.01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东磁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赣州东磁稀土向东磁电子销售产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69.24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东磁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6.81万元。 2、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采购原材料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783.76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东磁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50.43万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稀土向横店东磁采购原材料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9.86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东磁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0.23万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稀土向横店东磁销售产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04.37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交易总额为38.41万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稀土向诚基电机销售产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436.92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交易总额为261.19万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销售产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443.50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 司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交易总额为159.58万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稀土向东磁电机销售产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211.65万元,其中公司收购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过户后至披露日累计发生交易总额为34.5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7,953.57万元,净资产2,318.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801.77万元,净利润391.36万元(未经审计)。 2、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时金,注册资本人民币82,18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器材、电池、电子产品等;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22,805.99万元,净资产364,950.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1,010.47万元,净利润9,547.61万元(未经审计)。 3、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大桥头),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机械、电机、电子元件、五金电气等。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9,807.07万元,净资产18,812.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333.82万元,净利润-1,070.99万元(未经审计)。 4、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时金,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住所为江西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红金工业园 兴园大道5号,主营业务:稀土加工、稀土分离、分组产品销售等。 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765.65万元,净资产2,015.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33.95万元,净利润-339.01万元(未经审计)。 5、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江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电机、电器、机械、电子产品制造。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4,809.58万元,净资产7,299.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787.59万元,净利润446.81 万元(未经审计)。 6、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1#电机厂房。主营业务:电机、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503.14万元,净资产1,383.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68.97万元,净利润182.74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阳东磁稀土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稀土下属子公司;横店东磁、诚基电机、新盛稀土、东磁电机、东磁电子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横店东磁、诚基电机、新盛稀土、东磁电机、东磁电子经营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对向赣州东磁稀土、东阳东磁稀土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1)公司销售产品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客户销售价格一致。 (2)公司采购产品价格均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2、交易价格 数量×单价,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赣州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采购原材料 标的:稀土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赣州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销售产品 标的:废料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赣州东磁稀土向东磁电子销售产品 标的:钕铁硼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东阳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采购原材料 标的:稀土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5、东阳东磁稀土向横店东磁采购 标的:托盘、方块、净化器、餐饮、住宿、氮气、一卡通、合金配件等产品及服务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6、东阳东磁稀土向横店东磁销售产品 标的:加工钕铁硼或钕铁硼磁铁、稀土永磁体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东阳东磁稀土向诚基电机销售产品 标的:钕铁硼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8、东阳东磁稀土向新盛稀土销售产品 标的:稀土废料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9、东阳东磁稀土向东磁电机销售产品 标的:钕铁硼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16年8月23日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系生产经营所需,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均属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方之间实施采购、销售产品等交易为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事前认 可了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下属公司2016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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