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
600382 编号:临2016-05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产品,该等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
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
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其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信息披露
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在每次现金管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分配自有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产品,该等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风险可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