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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6-12-02 18:13:10 发布机构:金字火腿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6―08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公司股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巴玛投资”)借款5亿元,期限1年,在1年内公司可在借款额度内分次循环使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外投资。如需展期,则公司需在到期前5个工作日提出展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2、巴玛投资持有本公司124,14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30%,公司第一 大股东施延军先生持有巴玛投资51%股权,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关联董事施延军、薛长煌、施思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施 延军先生、巴玛投资、施延助、施雄飚、施文、薛长煌、严小青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议案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 可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及本次额度内办理借款展期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14年 4月 3日 2.注册资本:49,000.00 万元 3. 执行事务合伙人:施延军 4. 经营场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 1338 号金磐商务大楼六楼 5.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24,14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30%,公司第 一大股东施延军先生持有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1%股权。 7、经营情况:(201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9.33亿元,净资产4.63 亿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690万元。 三、借款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5亿元 2、借款期限:1年 3、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 5、结息方式: 按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金融机构结息的方式 6、以各笔借款实际到账日作为计息开始日,公司若提前还款须提前 5 个工 作日书面通知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生效条件: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并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借款事项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 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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