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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08 16:54:43 发布机构:奥维通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6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15:00至2016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的股份167,6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845%。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16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97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人,代表股份4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14%。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67,6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冯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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