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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8 17:32:43 发布机构:奥维通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6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1月25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奥维”)因生产经营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目前经营状况,并考虑到中科奥维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然无法盈利的情况,为更好的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不参与中科奥维本次增资,并将公司所持有的中科奥维52.6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杜方先生,以满足中科奥维后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619.27万元。2016年12月8日公司与杜方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科奥维股权,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的函和明确的同意意见,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公司董事杜方、孙金、李晔持有中科奥维股权,构成关联关系,故需要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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