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6-12-12 17:01:53
发布机构:九强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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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6-060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于 2016年 12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于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11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2,443万股,老股转让66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83.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75.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08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
10月28日出具的【2014】4809021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分别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于2014年11月2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签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1、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2、新建研发中心
和参考实验室;3、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4、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以上募投项目总投资为30,008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0,00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投资、节余情况
如下(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承诺投资金 已投入金 利息 尾款及质 节余
号 额 额 保金
1 营销中心和网络 2,140.00 1,307.92 45.28 - 877.36
建设
新建研发中心和 尚未达到
2 参考实验室 12,488.00 5,547.92 373.04 - 预计使用
状态
3 扩大体外诊断试 9,380.00 4,313.87 186.33 2,007.64 3,244.82
剂生产规模
4 补充募集资金投 6,000.00 6,034.86 34.86 - 0.00
资项目流动资金
合计 30,008.00 17,204.57 639.51 2,007.64 4,122.18
公司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以及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已经达到预计使用状态,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也已执行完毕,以上三个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其中扩大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尚有2,077.64万元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进行支付,其中1,626.80万元尾款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380.84万元质量保证金将在建设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以上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包括:
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2,140万元,主要包括工程
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场地租赁费用、产品展示费用和预备费用等项目。在项目实际实施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通过优化项目设计和布局,节约了费用和设备采购支出。目前,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已基本达到了项目的建设目标并已投入使用,共计节余募集资金877.36万元。
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9,380万元,主要包
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在项目实际实施中,公司本着务实的原则,在满足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优化了项目设计和布局,在设备采购的过程中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降低了设备采购价格,节省了部分设备采购款。目前,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的建设已基本达到了项目的建设目标并已投入使用,共计节约募集资金3,244.82万元。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16年12月11日,鉴于公司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以及扩大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剩余募集资金
4,122.18万元(含截至2016年12月11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
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各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和质量保证金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后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并将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中,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以及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项目已具备结项条件。其中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以及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结项后存在募集资金节余,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以上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4,122.18万元(含截至2016年12月11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中的项目营销中心及网络建设项目以及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也已执行完毕。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以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4,122.18万元(含截至2016年12月11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各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和质量保证金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后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并将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以上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全部节余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为公司的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九强生物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122.18万元(含截至
2016年12月11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保荐机构认为: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对以上事项进行了核查,包括查阅招股说明书,查阅公司材料,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等。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九强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以及“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信达证券同意九强生物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