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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产丽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12-12 17:21:50 发布机构:通产丽星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股票代码:002243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股票代码:002243 信息坡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151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签署日期:2016年 12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通产丽星、上市公司 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减持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15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法人代表人:张晓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4,315,010.7216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日 营业期限:1999年11月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其他国家/地 联系方式 区的居留权 张晓松男 董事长 中国 无 010-68054062 沈晓明男 副董事长 中国 无 010-68083787 周礼耀男 董事 中国 无 010-68054067 邵荣华女 董事 中国 无 13611363928 李良男 董事 中国 无 18600006888 田鑫男 董事 中国 无 13301267899 王蓉女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1391097682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通产丽星股份之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13,680,665股,占其总股本比例12.92%;持有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033,347股,占其总股本比例7.3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0,000,000股,占其总股本比例5.5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2,176,336股, 占其总股本比例5.21%。 第三节 减持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统筹资金安排的需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仍存在继续减持通产丽星 股份的可能性。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有公司权益发生变动,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2016年12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出售所持 有通产丽星828,200股; 由于上述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通产丽星股份的比例, 从2016年12月8日的5.22%下降到2016年12月9日的 4.99%, 持股变动比例为0.23%。 二、本次股份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股 19,039,200 5.22% 18,211,000 4.99% 中国长城 其中:无限 资产管理 19,039,200 5.22% 18,211,000 4.99% 售条件股份 股份有限 公司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产丽星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产丽星拥有权益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条件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通产丽星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6年12月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通产丽星办公地点。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及附表)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6年12月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上市公司 深圳市 名称 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通产丽星 股票代码 002243 信息披露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信息披露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义务人名 份有限公司 义务人注 2号 称 册地 拥有权益 增加□ 减少√有无一致有□ 无√ 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是□ 否√否为上市是□ 否√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9,039,200股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22%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后数量:18,211,000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后比例:4.99%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否□ 来12个月 内继续减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是□ 否□ 不适用√ 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是□ 否□ 不适用√ 到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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