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8:中视传媒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
2016-12-14 19:27:06
发布机构:中视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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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2016-30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75,044,875元及仲裁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传媒”)与被申请人浙江好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好风”)为共同投资摄制电视剧,分别于2012年9月28日签订《第三种爱情合作合同》、2012年11月9日签订《抹布女也有春天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后,中视传媒依约投入拍摄资金共计人民币101,700,000元,其中《第三种爱情》所投资金为人民币49,500,000元,《抹布女也有春天》所投资金为人民币52,200,000元。但浙江好风在收到前述投资款项一年期满后,却未能依约向中视传媒返还全部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为维护中视传媒合法权益,根据合同约定,中视传媒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16年12月12日决定受理并下达了受理通知[(2016)京仲案字第2817号]。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一)仲裁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
中心B座22层;法定代表人:唐世鼎。
被申请人:浙江好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6-005;法定代表人:雷继梅。
(二)仲裁案件事实与理由
中视传媒与浙江好风双方签订合同后,浙江好风在收到前述投资款项一年期满后,未能依约向中视传媒返还全部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经中视传媒多次催要,浙江好风仍拒不偿还。截至中视传媒提起本仲裁申请之日,浙江好风尚欠中视传媒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 125,125,000元、投资分成款人民币5,00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4,919,875元。三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75,044,875 元。双方合同约定:“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据此,中视传媒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仲裁请求事项
1、裁令浙江好风向中视传媒支付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
125,125,000元;
2、裁令浙江好风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4,919,875元(暂计至2016
年12月5日,以每逾期一日按仲裁请求1的金额之0.05%计算,最终金额以计
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数字为准);
3、裁令浙江好风支付投资分成款暂计人民币5,000,000元;
以上三项仲裁请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75,044,875元;
4、裁令浙江好风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三、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已被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以上涉及仲裁的应收款已按账龄计提减值损失,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于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其他账龄较长的应收款,公司也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