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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96:精工钢构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6-12-15 20:28:52 发布机构:精工钢构 我要纠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2016-07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墙煌新材料”)签署《2016年度产品采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 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 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登的2016-022号公告。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因业务增长等原因拟调整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与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与墙煌新材料签署《2016年度产品采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即: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等产品,新增发生金额应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至2017年6月30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 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3月27日设立,注册资本为11180万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楼宝良,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西工业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铝塑复合板、多层复合板(含多层复合保温系统产品)、涂层板、铝单板,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2,333.44万元、净资产7,4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因墙煌新材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故本次协议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16年度产品采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至2017年6月30日。本次新增发生金额应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向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进行采购铝单板等产品事项。 3、交易定价原则:以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依据。 4、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采购量计算,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至2017年6月30日。 6、关联交易的金额:本次新增发生金额应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告所指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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