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6-15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原云南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开展了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线路用钢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上述招标于2016年6月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共收到6 家报名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认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天然气公司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线路用钢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43425972.15元,具体事宜通过合同明确。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2016年7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上述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交易经过公开招标程序,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相关决策程序并获得同意,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批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天然气公司曲靖分公司与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前签订了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线路用钢管采购运输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美亚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郭曙光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5993091772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物流方案的设计;搬运装卸;仓储服务;货运信息配载;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4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然气公司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线路用钢管采购运输项目:
1、项目简介: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管道全线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境内,通过经开区、马龙县、麒麟区、和陆良县。线路起于曲靖市经开区境内的经开首站,止于陆良末站,沿线设置陆良末站站及2座阀室。线路长度约72km。设计压力6.3MPa。
2、 运输、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为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所需管道钢材的成品,包含线路用防腐直管、冷弯管母管及热喂弯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线路用钢管采购运输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天然气公司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线路用钢管采购运输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43425972.15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需方:天然气公司曲靖分公司
供方: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金额:本合同暂定总金额为肆仟叁佰肆拾贰万伍仟玖佰柒拾贰元壹角伍分(¥:43,425,972.15元),据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按如下执行:
(1)结算金额=货物结算单价*实际交货数量。
(2)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对账单为准。
(3)单项项目可根据情况签订批次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执行。
(4)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卸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按以下执行:
《陆良支线输气管道工程线路管材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GB/T9711-2011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系统用管材》中PSL2标准;
《CDP-S-NGP-PL-006-2011-2天然气管道工程管材通用技术条件》;
《油气管道线路防腐层技术规定 (CDP-G-OGP-AC-009-2013-1)》;
(2)供方向需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特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
如果供方提供的管材有任何一点不满足上述3条技术标准要求,需方有权拒绝收
货,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如果供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障期(缺陷责任期)限不受本合同中货物保质期的约束,并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交(提)货地点、方式、计划提交、交货周期
(1)双方协商选用的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供方送货,交货地点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物资中转站或者业主指定线路走向附近地点。
(2)需求计划提交
需方应在合同交货周期至少前25日提交书面正式版管材采购计划,供方根据
需求计划组织供货。需求计划应包含规格尺寸、数量、技术性能、技术特性指标、相关标准、特殊要求等,因需求计划提报不完整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3)交货周期
需方提交正式版管材采购计划后 60 天内全部供货完成,不得缺少任何一种
规格。需方需要变更管材的规格、材质及数量等内容时,供方必须协助变更材料。
如果发生中途变更相关物资的规格型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货物由供方负责运输,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费用由供方承担;
5、结算方式及付款
(1)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通过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60%)及银行转账(40%)支付货款。
(2)付款:按照比例进行支付。
订货款:合同签署后,需方向供方提出计划,供方收订货款后组织供应;供方开具与当批次价款的30%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与发票等额款项作为订货款。
交货款:需方当批次材料到现场交货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与当批次价款的65%
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且确认该批次货物满足质量要求,同意接收后的30天内向供方支付与发票等额款项作为交货款。
每批次剩余5%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由需方保管,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供方
向需方提供剩余5%款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将剩余全部款项支付给供方。
(3)批次价格调整
本合同为调价合同,价格调整范围为钢材出厂价,运输费用不作调整。
当结算期内(每月)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幅度(u)在±3%(含±3%)范围内时,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当合同期内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3%时,按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对合同单价进行相应调增或调减。
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作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公布的昆明地区“钢板”的价格(P0)为基准,与批次书面提报计划时间昆明地区 “钢板”价格(Pn)对比计算价格波动幅度(u):u=(Pn-P0)÷P0×100%。
单批次结算单价=中标单价+单批次调整额。其中,单批次调整额=P0×u0(u0是价格波动幅度u超出±3%的部分,如u=±3.62%、u0=±0.62%)。
价格单位为元/吨,计算价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或未按期支付货款的,违约方每天按违约批次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需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需方
损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工期延长造成的损失、另行购买材料溢价部分价款、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的费用),若有正当理由延期交货,需提前5天告知需方,并取得需方认可后日期可顺延;
(3)供方在质保期内未履行义务时需要承担1‰的违约责任金;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文本及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件)一式2份,供方和需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不含附
件)一式6份,供方执1份,需方执5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天然气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关联交易定价采取竞标价,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447,962.27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陆良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曲靖经开清管站―召夸)线路用钢管采购运输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