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
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6―019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12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的议案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拟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协议签署时点计算),保理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保理费率按照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中航电子
本次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卢广山、张昆辉、李聚文、谭振亚、李上福、朱建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关于审议从关联方取得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为降低贷款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利率以委托贷款协议签订日当天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等期限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不超过15%。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卢广山、张昆辉、李聚文、谭振亚、李上福、朱建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3、关于审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定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召开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