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68:百利电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16-12-26 16:14:08
发布机构:百利电气
我要纠错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电气”或“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百利电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098 号文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84,550,345股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13.01元,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988.45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76,365,438.32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071 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号 资金投资额
一 高温超导相关项目 25,550.00 23,550.00
1高温超导线材 苏州贯龙电磁线有限公司 17,500.00 17,500.00
项目
2超导电力技术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8,050.00 6,050.00
研发中心项目
二 智能电网相关项目 55,500.00 53,920.00
1 GIS项目 天津市百利高压超导设备有限公 24,000.00 23,220.00
司
2电子式互感器 天津市百利纽泰克电气科技有限 15,000.00 14,700.00
项目 公司
3 VW60项目 天津市百利电气有限公司 16,500.00 16,000.00
三 补充流动资金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0,530.00 30,530.00
合计 111,580.00 108,000.00
二、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品种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通过定期存款,购买国债、银行保本产品等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额度和期限
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且在决议有效期内(即12个月)可滚动投资使用;投资产品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内。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实施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金额、期限、产品发行主体、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5、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三、 投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建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每次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进行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电气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郑楠 孔繁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