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96:复星医药对外担保公告
2016-12-27 17:40:51
发布机构:复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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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6-194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凯林”)
本次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药友”)拟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凯林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的期限为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出口卖方信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
对外担保总额按2016年12月27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
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775,603.55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97.66%,且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
之间的担保;其中:本集团累计为重庆凯林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8,400.00万
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总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2016年12月2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
2016年12月27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659,004.55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
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 36.25%;其中:本集团实际为重
庆凯林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3月8日,重庆凯林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
款合同》”),重庆凯林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了期限为 24 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出口卖方信贷贷款;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
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重庆药友为重庆凯林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2016年续展及新增担保额
度的议案,其中:同意重庆药友为重庆凯林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三年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的贷款、拟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四年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凯林注册于重庆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帆。重庆凯林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原料药(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中西药物的研究开发;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医药品、化工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销售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重庆药友 51%股权)持有重庆凯林100%股权。
经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重庆凯
林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32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610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7,7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7,711万元);2015年度,重庆凯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068,实
现净利润人民币1,822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根据重庆凯林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重庆凯林
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8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751万元,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8,0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3,350万元);2016年1至9月,重庆凯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051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91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6年3月8日,重庆凯林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重庆凯林向
进出口银行申请了期限为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出口卖方信
贷贷款;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如
下:
1、由重庆药友为重庆凯林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范围包括重庆凯林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进出口银行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即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
2、《保证合同》自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即2016年12月27日)起生效,
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保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本集团对外担保总额按2016年12月27日汇率折
合人民币约1,775,603.55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97.66%,且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其
中:本集团累计为重庆凯林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8,400.00万元。上述本集团
对外担保总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2016年12月2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
2016年12月27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659,004.55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
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 36.25%;其中:本集团实际为重
庆凯林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