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西: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28 22:11:05
发布机构:艾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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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6-083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8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15:00至2016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绍东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5号楼19楼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人,代表股份191,411,93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7.6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2,887,67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9.0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8,524,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9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宋琳琳律师、蔡孝元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出陈德军先生、陈小英女士、陈光华先生、陈泉先生、王明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出章武生先生、俞乐平女士、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1 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德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074,39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1,974,416
股。
1.1.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小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624,391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2,524,417
股。
1.1.3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光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074,388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1,974,414
股。
1.1.4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074,388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1,974,414
股。
1.1.5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明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074,388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1,974,414
股。
1.2 独立董事选举
1.2.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章武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074,387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1,974,413
股。
1.2.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074,409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1,974,435
股。
1.2.3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91,074,387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21,974,413
股。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通过该项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285,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126,6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22,185,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24%;
反对126,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通过该项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285,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126,6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22,185,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24%;
反对126,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通过该项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186,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1%;反对224,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22,086,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87%;
反对224,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7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通过该项议案。
5、《关于通过新的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187,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6%;反对224,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22,087,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27%;
反对224,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通过该项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包苏杰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050,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3%;反对357,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21,950,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14%;
反对357,9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43%;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根据以上投票表决结果,通过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琳琳律师、蔡孝元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