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12-30 18:14:28
发布机构:天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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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玑科技
股票代码: 3002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楼晔
通讯地址:上海市桂林路406号2号楼11楼
邮编:200233
股权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6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
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
楼晔先生因公司实施2016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013年股权激励第三期及预
留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其持有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低于 5%。同
时2016年12月29日卖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
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释义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章 备查文件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9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楼晔
上市公司、天玑科技指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被动稀释、股份减少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楼晔
性别:男
职务:董事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公司实施2016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013年股权激
励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部
分股票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
天玑科技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因公司实施2016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013年股权激励第
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其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5%,同时2016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卖出公司股
份1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楼晔先生持有天玑科技股份13,624,465股,占当时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7,221.6295万股的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玑科技13,624,365股,占目前上市公司股份总额27,518.5795股的4.9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406,01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218,34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信息披露义务持有的天玑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和冻结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楼晔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13,624,465股,占当时上市公司股份总额27,221.6295万股的5.0%;期间楼晔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发行新股及回购注销被动稀释了0.05%,2016年12月2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了100股,占公司股份的0.000036%,故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变动 变动期 变动均 权益变动 持股总数 公司总股本 占总股变动比
名称 方式 间 价(元) 股份数 本比例例
(股)
被动稀释:
实施2016 2016
年股权激年5月 0 0 13,624,465 279,361,295 4.88% 0.128%
励计划授 5日
楼晔予完成
714.5万股
被动稀释: 2016
回购注销年5月 0 0 13,624,465 275,090,795 4.95% -0.076%
完成2013 15日
年股权激
励第三期
及预留部
分第二期
限制性股
票 427.05
万股
被动稀释:
授予完成 2016
杨凯股权年9月 0 0 13,624,465 275,260,795 4.95% 0.003%
激励限制 20日
性股票 17
万股
被动稀释:
回购注销
完成2016 2016
年度部分年12 0 0 13,624,465 275,185,795 4.95% -0.001%
激励对象月5日
限制性股
票 7.5万
股
2016
减持:竞价年12 17.36 -100 13,624,365 275,185,795 4.95% 0.000036
交易 月29 %
日
累计减持 / / -100 0.05%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3,624,465 5.0 13,624,365 4.95
楼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06,116 1.25 3,406,016 1.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18,349 3.75 10,218,349 3.71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2016年5月5日前所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2016年12月29日后所持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6年12月2日已披露过《关于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其减
持公司股份的时间不在敏感期内,未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楼晔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买卖天玑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楼晔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海天玑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 23521259
联系人: 余美伊
信息披露义务人:楼晔
2016年12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天玑科技 股票代码 300245
信息披露义务 楼晔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桂林路406号2号11
人名称 地址 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是□否■ 实际控制人 是□否■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可多选) □ 赠与□ 其他■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发行新股及回购
注销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A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3,624,465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5.0%
比例
股票种类: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13,624,365股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4.95%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0.05%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天玑科技的可能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是□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楼晔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