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11 18:19:50
发布机构:金浦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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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7-002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1日下午2: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下午15:
00~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6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7、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79,569,33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70,047,93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1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21,4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5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529,186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7,786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21,4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52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资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82,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1%;
反对3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50%;
反对3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55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50%;
反对3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55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50%;
反对3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55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增资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9,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08%;
反对3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9,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08%;
反对3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9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01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63,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0%;
反对 37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1%;弃权
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3,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76%;
反对 37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39%;弃权
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2585%。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4%;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67%;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1067%。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4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5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6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4%;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67%;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1067%。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7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8 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09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10 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4%;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67%;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1067%。
本议案表决通过。
5.11 承销方式、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5.12 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172,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3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6%;
反对 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0%;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胡罗曼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