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12 12:18:50
发布机构:迪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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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6,012,26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71%。
2、因珠海横琴大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723,927股处于
质押冻结状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1,288,34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6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前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1 号文核准,广州迪森热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股份”或“公司”)向珠海横琴大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12,26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30元。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46,012,269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为316,547,876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362,560,145股。
2016 年,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份的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为361,876,54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46,169,131股,占总股本
的40.3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15,707,414股,占总股本的59.61%。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于2015年5月27日分别出具《承
诺函》,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其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其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因减持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于2016年9月14日减持
公司部分股份,并共同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
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其持有的股份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间接持有股份。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46,012,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1,288,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明细如下:
序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号 投资者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股份数量 售股份数量 市流通数量
(股) (股) (股)
1 珠海横琴大一资 珠海横琴大一资产管理有限 14,723,927 14,723,927 0(注1)
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管 泰达宏利基金-招商银行-武
2 理有限公司 汉海川泽福投资管理股份有 184,049 184,049 184,049
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银河证券-泰
达宏利-宏泰定增1号资产管 1,840,491 1,840,491 1,840,491
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浦发银行-泰
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7,361,963 7,361,963 7,361,963
338号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
寿-中国人寿委托鹏华基金 1,840,000 1,840,000 1,840,000
股票型组合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
寿-中国人寿委托鹏华基金 1,230,000 1,230,000 1,230,000
鹏华基金管理有 公司股票型组合
3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6,136,932 6,136,932 6,136,932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中国财
产再保险-鹏华基金-工商银 1,230,000 1,230,000 1,230,000
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
鹏华基金-光大银行-光大保 3,060,000 3,060,000 3,060,000
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创金合信基金管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恒 4,723,925 4,723,925 4,723,925
理有限公司 泰华盛1号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前海金迪投 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
5 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 3,680,982 3,680,982 3,680,982(注2)
限合伙)
合计 46,012,269 46,012,269 31,288,342
注:1、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横琴大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723,927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2、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三人共同承诺该部分股份自2016年9月14 日至2017年9月13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增加(股)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46,169,131 40.39 0 46,012,269 100,156,862 27.6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14,400 0.56 0 0 2,014,400 0.56
首发后机构类限 46,012,269 12.71 0 46,012,269 0 0.00
售股
高管锁定股 98,142,462 27.12 0 0 98,142,462 27.12
二、无限售流通股 215,707,414 59.61 46,012,269 0 261,719,683 72.32
股份总数 361,876,545 100.00 46,012,269 46,012,269 361,876,545 100.00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迪森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迪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