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
600382 编号:临2017-00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分别
接到公司股东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及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来函通知,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进行了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兴宁金顺安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限售股 51,311,06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99%),质押给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叁年,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月9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
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兴宁金顺安行使。
据了解,兴宁金顺安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主要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等。兴宁金顺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兴宁金顺安将以其自有资金偿还。
截至本公告日,兴宁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1,580,069 股,占
公司总
股本的11.0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1,311,06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99%。
二、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兴宁众益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 27,488,0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叁年,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月5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兴宁众益福行使。
据了解,兴宁众益福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主要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等。兴宁众益福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兴宁众益福将以其自有资金偿还。
截至本公告日,兴宁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488,08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89%,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488,086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89%。
二、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