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关于实际控股人及关联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7-01-12 20:13:33
发布机构:森马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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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7-0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股人及关联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邱坚强、邱艳芳及关联人股东郑秋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4534%)的股东郑秋兰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5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298%)。
持本公司股份360,042,5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3619%)的股东邱坚强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474%);
持本公司股份30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2821%)的股东邱艳芳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474%);
上述股东郑秋兰、邱坚强、邱艳芳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 13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8246%)。
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收到股东郑秋兰、邱坚强、邱艳芳分别签署的《关于计划减
持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郑秋兰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关联人。郑秋兰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4534%,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股东邱坚强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坚强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42,5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361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70,031,912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90,010,640股。
3、股东邱艳芳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艳芳持有本公司股份 304,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2821%,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持股比例较高,公司股票市场流动性较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为适应在深港通业务开通后投资者结构及规模发生的变化,提升公司股票的市场流动性,有利于引入国际资本等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股东结构。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减持部分股票,获得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发展相关产业。
2、股份来源:股东郑秋兰、邱坚强、邱艳芳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
股东郑秋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52,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298%;
股东邱坚强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9,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474%;
股东邱艳芳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9,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474%;
上述股东邱坚强、邱艳芳、郑秋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13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8246%。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在《招股说明书》中,股东邱坚强和股东邱艳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
2014年3月31日,股东邱坚强和股东邱艳芳向公司发来《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
诺》,承诺本人所持有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期限延长至2015年3月11
日,在2015年3月11日之前,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浙江森马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对于限售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同比例锁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郑秋兰、邱坚强、邱艳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如果本次拟减持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完成,邱坚强、邱艳芳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
郑秋兰、邱坚强、邱艳芳明确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郑秋兰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2、股东邱坚强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3、股东邱艳芳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