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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1:大同煤业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6-08-25 22:58:07 发布机构:大同煤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6-052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5日,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6年5月26日进行披露。2016年6月24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重组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股权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6年6月22日,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并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6013)。 201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 受让方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经贸公司”) 分别于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9日向公司支付转让价款11,064万元、11,065.15万元,已支付转让价款合计22,129.15万元。 2016年8月24日,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获得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资产过户至外经贸公司名下。 2016年8月24日,公司与外经贸公司共同签署《股权交割确认书》,双方确认,截至《股权交割确认书》签署日,双方已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自交割义务,虽双方实际支付转让价款的时间、方式和办理标的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与《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不一致,但双方认可上述实际交割安排,并同意不会就此提起任何诉讼、索赔或其他权利要求。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交易对方外经贸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并合法取得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已取得交易有关各方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已经支付,标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已办理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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